第一章 總則
第二章 社員
- 凡本校學生,認同本社宗旨且對本社有興趣者,均可依社團社員登記程序登記加入本社為社員。
- 社員之權利與義務如下:
(一)社員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及罷免權,另享有參與本社團之各項活動之權利。
(二)社員有遵守社團組織章程、服從各項決議及領導、繳納社費、接受指派工作、維護社譽之義務。 (三)對於本社各項集會、活動,社員均有義務按時參加,因故無法出席時,須以書面文件 請假,經社長或副社長核准後始完 成請假手續。
第三章 組織及職掌
- 本社置指導老師一名,指導社團運作,其人選由社長尋找校內或校外學有專精之老師,依程序報請校長聘任之,任期為一年,社團指導老師指導費用依本校規定辦理。
- 本社最高權力機構為社員大會,其職掌如下:
(一)本社組織章程及各項辦法之制定與修改。
(二)議決本社各項工作計劃、報告及經費收支、預算、決算等事項。
(三)本社社長、副社長及各組組長人選之同意權及罷免權之行使。
(四)督促本社幹部之行政工作。
(五)議決本社財產之處分。
(六)有關本社各項議決事項,須二分之一以上社員出席,出席人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,始 成決議。 - 本社置社長一人,副社長兩人,其人選由社員大會於每年十二月中旬前選舉之,選舉辦法另訂之。
- 社長、副社長職掌:
社長: (一)對外代表本社,對內主持社務,督導社團執行所有事項 (二)督促各單位處理事務,聯繫顧問群與現任幹部之情誼。
(三)督促及執行本社宗旨及各項決議案。
(四)負責參與校內相關社團會議,規劃社團辦理各項活動。
副社長:協助社長處理本社各項業務,社長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時,代理其職務。 - 本社設有活動組、公關組、美宣組、器材組、行政組、文書組、財務組等工作組(組織圖如附圖一),各組置組長一名及組員數名,其組長人選由社長選出,向社員大會提名獲同意後任用之,各組組員由工作組長挑選,報請社長核可後任用之,各組工作職掌如下:
(一)活動組-負責本社各項活動、競賽之計劃呈現方式與執行事宜。
(二)公關組-掌理本社對內、對外之聯絡工作及其他公關之計劃與執行事宜。
(三)美宣組-掌理本社各項宣傳品、海報之製作及各項活動之攝影。
(四)器材組-負責器材保管、器材租借。
(五)行政組-掌理本社團之評鑑等行政作業及各類文案統整。
(七)財務組-負責本社財產管理及各項有關會計、出納之帳務工作。
- 本社各工作組組長,若受記過處分,或因故不能勝任職務時,由社長直接更換之,並須報請社員大會備查;各工作組員若因故不能勝任職務時,由其工作組長報請社長更換之。
- 本社社長、副社長及各組工作幹部均為無給職,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,連任以一次為限。
- 本社另設有顧問群,歷屆完成任期幹部為榮譽顧問,給予當任職政幹部建議及諮詢。當屆完成任期幹部為直屬顧問群,負責督促協助當任職政幹部各項活動。
第四章 會議
- 本社應於每學期期初、期末定期召開社員大會,由社長召集並擔任主席,全體社員均須參加,並邀請指導老師及顧問列席,另可視臨時需要或經社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,召開臨時社員大會,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,則社長可另訂日期朝開會議。
- 幹部會議為本社最高行政機構,由全體幹部組成,每月定期召開,負責下列事宜:
(一)行事曆之訂定。
(二)社務之討論及決議。
(三)活動之執行及檢討。 - 本社社員大會,社長為當然主席,其他會議依各活動總召召集。
- 社員大會之決議事項,以直接無記名投票行之。
第五章 經費
- 本社經費來源如下:
(一)社員繳交之社費,其金額由社長提請社員大會通過後,向社員收取。
(二)本校各項活動補助。
(三)若有重大集會或活動時,得由社長提請社員大會向社員收取參加費。
(四)參與活動競賽獎金。
(五)自由樂捐。 - 本社社費每學期收取一次為原則,社員均需繳交,若社員因故休學或退學時,得以要求退還,若為個人因素則不得要求退費,其申請退費金額如經費管理辦法。
- 各項收取之費用,均由本社發給正式收據為憑證。
- 本社各項收支經費,均需由財務組製作報表,向社員提出報告、公開徵信。
- 本社會計以曆年制為準,時間依本校行事曆制定之。
- 本社會計以年度開始前一個月,由相關幹部編造年度工作計劃,提報社員大會議決,並於會計年度結束一個月,編造年度工作報告及收支決算、收支帳目、財產目錄,提報社員大會議決。
- 本社若因故停社或廢社,剩餘財產由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代管之。
- 本社社團財物管理辦法另訂之。
第六章 附則
-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,另依本校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訂頒之規定辦理。
- 本章程經由社員大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